【自由副刊.不繫之舟】 颜择雅/千古之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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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言蜚语
◎颜择雅
1992年,《花花公子》创办人听闻玛丽莲.梦露长眠之所的隔壁墓穴空出,赶紧把它买下。2017年他过世,就如愿葬在他杂誌创刊号封面女郎的旁边。
第一桶金靠她赚的,两人却不曾碰面,可见不曾一亲芳泽的才是真爱。但亦有人为梦露感到不值,裸照拿去做杂誌卖点没问过她,死后五十五年还要「被陪葬」!
《诗经》有一首〈大车〉,里面有「穀则异室,死则同穴」的誓言(穀是活着的意思)。但是,人要葬哪里是无法自己做主的,有什么好起誓?元稹那句「同穴窅冥何所望」就承认世事难料。如今,梦露旁边躺着海夫纳,于女方当然是世事难料,于男方却是妻小遵其所愿。
这心愿完全违反〈德充符〉的寓言:小猪吃奶一半惊觉母猪死去,就全弃之而去。庄子结论:「所爱其母者,非爱其形也,爱使其形者也。」若这说法正确,海夫纳根本应该期许魂魄入梦即可,像〈长恨歌〉的唐明皇那样。
其实,我们爱一个人,是很难去区分是爱「其形」还是爱「使其形者」的。礼仪师帮大体化妆,不就是为了生者的爱?福克纳短篇〈给艾蜜莉的玫瑰〉女主角就是爱「形」太甚,全不介意其朽坏,才伴尸而眠数十年。
这种爱对我们来说当然惊悚,苏拉威西岛的托拉查人却不觉得。他们习惯等亲人过世十几年才办葬礼,期间就把大体当做家人,继续跟它亲亲抱抱说说笑笑,帮忙擦身梳头。
对这样的文化来说,生死恋相当稀鬆平常。择偶不只是选一个生前厮守的对象,也必须有心理準备一方走了另一方要伴尸而眠。哪一方先走又不能预知,所以也必须不介意对方将来看到自己形骸眼鼻凹陷、白骨外露的样子。
梦露那等级的绝色没有不爱美的,有可能不介意吗?比较之下,「被陪葬」真的单纯多了。●